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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双柏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zjj -/2022-0818021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日期:2022年08月18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彭晓菲、鲁文富委员: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双柏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提高本土民营建筑企业市场份额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本土民营建筑业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6月底,我县共有资质的民营建筑企业9家,其中: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的建筑企业1家,叁级资质的8家。

二、我县本土民营建筑企业存在的问题

一是企业资质低。我县现有的9家民营建筑企业中,具备贰级施工资质的仅有1家,仅占全县民营建筑企业的11.1%。由于许多建设项目参建门槛普遍过高,既要求企业融资,又要求企业具有较高的施工资质。由于受注册资本金的制约,企业面临资金、资质两大瓶颈,难以获得较高的施工资质认证。

二是设备陈旧。目前,我县9家建筑企业普遍存在施工设备简陋陈旧、科技含量低的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受到疫情和经济下行的影响,新设备更新慢,无法与大企业相提并论。

三是企业管理落后。我县9家民营建筑企业多数都处于粗放式管理的模式,缺乏一套科学有序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从企业发展的需要来看,人才储备也有较大的缺口,尤其是工程施工管理人员,企业相当大的一部分自有职工,由于主客观等多方面的原因,还不能达到进行项目施工管理所要求的水平,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四是思想观念更新慢。由于传统管理方式和体质的制约,民营建筑企业在接受新事物、推行新制度的过程中,过渡时间较长,员工思想解放得还不够快,未能及时跟上快速发展的步伐。

针对以上民营建筑企业存在的困难及问题,州、县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楚雄州支持建筑业发展兑现稳增长政策奖补评选办法(试行)》、《双柏县人民政府抓建筑业稳房地产专项行动方案》,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民营建筑企业大力扶持。一是构建统一开放市场,建立激励机制,吸引优秀建筑业企业总部迁驻双柏。二是增强市场开拓能力,合力推进“走出去”战略,鼓励本地企业通过股份合作、项目合作等途径和方式,组织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经济实体共同参与外部市场竞争;对本地建筑企业开展县外承包工程项目给予重点支持。三是鼓励本地企业积极参与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建设。本县行政区域内经核准不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鼓励建设单位选择我县内具备项目承包能力的建筑企业为项目承包人。四是对本土优秀建筑企业、企业资质晋升、优秀人才等给予奖励,鼓励本土建筑企业做大做强。

感谢你们对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心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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